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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苗木无病毒种苗的生产及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3-01-23 16:49:29 更新时间:2013-01-23 16:51:02   浏览次数:10265
果树苗木无病毒种苗的生产及管理 果树苗木病毒及其类病毒病害均能经嫁接传染,随繁殖材料远距离传播。而果树苗木一旦感染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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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树苗木无病毒种苗的生产及管理 果树苗木病毒及其类病毒病害均能经嫁接传染,随繁殖材料 远距离传播。而果树苗木一旦感染病毒,终生则不得免除,加之 目前没有能够有效防治病毒病害的化学药剂和生物制品,因 此,果树苗木无病毒种苗生产在果树苗木病毒病的防治上具有极为重 要的地位。为全面实行果树苗木的无病毒栽培、保证无病毒苗木 的提供、确保所提供的苗木无病害类病原以及保证无病毒种 苗的优良园艺性状与生产性能,必须制定检疫规程、繁育规 程、无病毒苗木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建立完整的生 产体系。

(-)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的检疫管理

果树苗木通常用嫁接、扦插等方法进行营养繁殖,所有果树苗木 病毒都可通过嫁接传染。有些病毒虽然借助昆虫传染或花粉 传染,但这类病毒也都能嫁接传染。所以针对嫁接传染制定 防治对策,是果树苗木病毒病防治上最重要的措施。

防止嫁接传染的最终目的,是清除砧木、中间砧和接穗 中的病毒,生产无病毒苗木。倘若树体中不携带病毒,一切 防治问题就都基本解决。要使树体内无病毒并始终保持无病 毒,就必须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世界各国都在开展无病毒 母本树的培育及无病毒种苗的生产,但发展方式各国有 所不同。

(二)无病毒果树苗木种苗生产体系的建立

为了全面实行果树苗木的无病毒栽培,保证无病毒苗木的提供,确保所提供的苗木无病毒类病原,并具备无病毒的优良 园艺性状,无病毒果树苗木的生产必须建立一个全国或各省统一 的完整体系。这个体系包括优良母树的选择,病毒的脱除, 无毒原种的保存与繁殖,无病毒母本园及苗圃的建立,无病 毒苗木的繁育与销售,以及无病毒果园的建立。这个体系应 有其指导和管理的部门,有明确的法律或法规的约束。

1.无病毒种苗生产体系的共同特点

国际上许多国家将无病毒果树苗木的生产与品种改良紧密地 结合起来,或者直接纳入品种改良计划。果树苗木无病毒种苗的 生产一般应建立3个既相关又分工的计划。一是检疫计划: 核心是防止新的病毒从国外传入和在国内传播,通常由植物 检疫部门执行;二是无病毒计划:指导从田间筛选或通过各 种处理获得无病毒材料,一般由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二是注 册计划:使初始材料的无病毒状态在苗圃的商品化繁育过程 中得以保持,常由苗圃和种子服务部门执行,主要包括苗木 操作不同步骤的法规及对用于苗圃的植株定期进行病毒鉴定 的要求。

国际上无病毒种苗生产体系概括起来有下列环节和特 点:第一,在重要栽培品种单株选优的基础上开展无病毒化 工作,以使无病毒母株品种纯正、丰产、优质。第二,根据 当时对病害的认识和各国病害发生情况,确定计划要防除的 对象种类0第三,无病毒化技术含有多种脱毒方法和一系列 操作规程。第四,病毒的鉴定包括:原始母株感病情况鉴 定、茎尖培养或热处理或微体嫁接苗脱毒情况鉴定和无病毒 母本树定期再鉴定。第五,在温室或网室内保存无病毒原种 母本树,技术先进的国家可采用离体保存法,低温保存果树苗木

无病毒种质资源。第六,设立12个全国性的隔离圃(亦 称原种母本园),对于母本树进行园艺性状鉴定和感染病毒 情况的定期再鉴定,符合标准的由农业行政部门给予注册。 第七,繁殖注册苗木的苗圃要具备一定条件,由农业行政部 门派人现场考察后批准建立,苗圃接穗必须来自注册母树。 第八,苗圃采穗的定期使用。第九,建立无病毒果树苗木生产体 系,由研究机构与农业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建立。一般无病毒 原始母树的选择和带毒材料脱毒,在温室和网室内保存无病 毒备用母株和母本园的监督管理由研究机构负责,母本树和 苗木的注册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

2.无病毒种苗生产体系的结构与要求

无病毒母本园和苗圃的建立国家级的中心母本 园:国家级的中心母本园应由保存优良品种、种质无病毒材 料的母本园、隔离检疫实验室、热处理和组织培养脱毒室等 构成。能保存重要的品种、种质的无病毒材料,进行省际间 品种的调剂,优良品种的隔离检疫等。

省级的无病毒繁育中心:省级的无病毒繁育中心具有一级母本园、采穗圃、高水平苗圃、示范果园、脱毒及检测实验室,是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综合性的无毒良种保存、繁育、示范、脱毒、检测的综合性基地。目前多数无病毒繁育中心的脱毒与检测设在省级的科研教学单位。繁育中心还设有无病毒的砧木种子园。繁育中心的功能相当于国外的中心母本园或隔离圃,即进行优良品种的脱毒;检测包括原始母树、经脱毒处理材料的检测鉴定,母本树、采穗树的定期检测,无病毒苗木监测等;省级引种的隔离检疫,省内的无毒优良品种及种质的保存,品种园艺性状观察及质量评估示范;为二级繁殖基地或无毒苗圃提供无病毒的接穗,为生产 单位提供定植于生产果园的生产用苗,为无毒苗圃提供无病 毒的优良砧木种子。

地区一级的无病毒繁育基地:通常一个地区可建立一个 繁育基地,称为二级苗圃或母本园,应具有繁育二级母本树 的母本园、采穗圃的苗圃。其主要功能是为下级的无病毒苗 圃提供无病毒的接穗,以及提供生产果园定植的无病 毒苗木。

无病毒苗圃各地区可在农业行政部门及科研机构的规划 和指导下建立若干注册登记的无病毒苗圃,为广大的生产果 园提供优良、可靠的无病毒苗木。

所需条件和设施无病毒母本园的苗圃不同于一 般的母本园和苗圃,要求能与外界隔离,能防止从外界传进 病毒类病原及其传播媒介昆虫;要能防止园、圃内材料之间 的相互感染;要求能准确鉴定园、圃内材料的健康状况,以 及对被感染的材料进行病毒脱除和处理。概括而言应有下列 条件和设施。

对地址选择的要求:

应处在相对隔离的地方,最好是具有自然屏障与外界分 开,或具有一定宽度的隔离带,隔离带内不种植同类植物隔离带的宽度根据所需防除病毒的传播途径和媒介而定。生 态条件应适合于各类果树苗木的正常生长。具有一定的灌溉条件 和交通条件。应没有发生所要防除的病毒类病害及其他严重 病虫害。园、圃内老的材料及同类植物应在无毒材料进 园、圃之前全部挖除。

对设施和设备条件的要求:

①隔离设备和设施:为防止病毒在园、圃内相互感染, 尤其国家级中心母本园及省级无病毒繁育中心有进行引进材 料检疫与资源保存的任务,其中难免会有带毒的材料,在园 中定植的母本树在长期的生长过程中有可能感染病毒,以及 其他偶然情况下园、圃中的材料遭受感染,园、圃内应有隔 离作用良好的温室、网室等设施,应有隔离的围墙、刺篱、 壕沟等将母本园、采穗圃等相互隔离。

②脱毒和检测设备:国家级中心母本园,省级繁育中心 应有消毒处理、组培脱毒、病毒检测的设施和设备,如常规 的实验设施和设备、热处理设备、组培室、病毒生物学、血 清学及生物化学检测的有关设备。

③栽培条件和设施:应具有高质量的育苗基地和设施, 如容器育苗塑料大棚及配套设备。

无病毒果园的建立建立无病毒果园,应在具有 一定隔离条件或与老的有病果园相隔一定距离的地点开辟新 的果园,尤其可结合老、少、边、穷或山区开发项目,在果 树分布的新区建立果园^无病毒果园的苗木应全部来自于无 病毒的苗圃基地,并应有严格的检疫及登记手续^用于补栽 或扩建的苗木,或进行品种更新的苗木都应是无病毒的苗 木。修剪、嫁接、采收等园艺操作中要实行严格消毒及严格 的检疫措施。通常果园应有严格的工作规程,病毒的防除应 贯穿其中。

病毒类病原的防疫各级无病毒母本园、无病毒 苗圃及无病毒果园,怎样保持其无病毒状态,最大限度地发 挥其在无病毒繁育体系中的作用,发挥果树苗木无病毒栽培的巨 大经济效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严格实行病毒及其他严重的危险性病虫的防疫工作。在整个 种苗生产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严格隔 离条件。包括选址、防虫网室、温室等设施的建立等都要严 格按照要求进行。第二,完善无病毒果树苗木繁育的体系结构, 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母本树、采穗树及无病毒苗木的检疫管理 制度。第三,严格各级母本园、苗圃及果园的无病毒化操作 程序,要实行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及防疫条例。第四,要按规 定实行严格的植物检疫。第五,定期对母本树进行病毒的鉴 定和检查,及时处理和淘汰病树,实行采穗树的限期使 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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