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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原局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种苗生产和供应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3-31 23:12:03 更新时间:2020-03-31 23:12:16   来源:花卉报   浏览次数:5190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种苗生产和供应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国土绿化的黄金时节,也是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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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种苗生产和供应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国土绿化的黄金时节,也是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需要统筹做好林草系统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当前林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种苗生产单位复工复产和今春造林绿化种苗供应。
  一是要加强督促指导,科学有序组织种苗生产单位复工复产。
  要按照一圃一策的原则,督促指导种苗生产单位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及其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两不误。
  二是要加强信息服务,搞好种苗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全面收集本地今春造林绿化信息和种苗供应信息,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群、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为种苗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提供帮助。做好区域内苗木余缺调剂工作,尽量保证造林绿化用苗在本区域内解决。大力推进种苗生产单位上网销售,实现种苗交易的“线上化”。
  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生产物资和苗木运输到位。
  畅通运输通道,努力实现生产物资到位、苗木运输到位。要采取实地或线上等灵活方式,帮助种苗生产单位解决好苗木质量检验、检疫证办理等实际问题。
  四是要加强线上办公,为种苗生产单位提供便捷服务。
  种苗行政审批要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临时免除现场检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审批;对于许可证到期但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可延期提交;办理林木种子进口审批,可根据电子材料即报即办,以满足春季种苗生产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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