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配备、理论调研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5年9月,经江西省编办批准,江西高院挂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随后九江中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暨西海巡回法庭。截至目前,江西已有10个法院成立了专门审判机构或合议庭。
另外,2013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85件,1027人受到刑事追究;审判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3077件,及时制裁环境资源侵权行为;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6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其中,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收结案增幅明显,2015年全省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增长49.8%,结案数量同比增长35.2%。